我司2022年前执行的《企业员工管理暂行规定》编制于2007年,2008年元月1号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已经经过了14个年头。经总公司讨论、研究决定于2022年2月份予以修订,同年4月在履行完法定程序后发布执行。
原《企业员工管理暂行规定》对规范企业管理,维护企业职工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原规定中参照的法律法规条款已经修改或废止,同时有点还进行了新增,致使原规定中部分条款既不符合国家行管规定,又不能适应企业当下乃至今后的管理要求以,在维护企业职工权益方面也得不到满足。因此总公司党委决定对《企业员工管理暂行规定》重新修订,具体任务落在了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中心主任葛胜玲同志自任务之时起,便召集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说明总公司起草、修订企业员工管理暂行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引导,力求让全司在岗职工了解、支持修订工作。
同时着手从现行的国家法律到本行政区专题工作通知中,结合我司用工实际查找相关适用条款,经多次请教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紧张有序的工作终于在2月底完成书面意见稿。
为了务实有效地制定好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照总公司要求,将意见稿发放到机关处室和各二级单位,发动在岗职工开展座谈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书面提案报葛主任及时归纳汇总后作为再修订参考。本着既要搞好工作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对符合法律法规的提案给予修订,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提案给予耐心的解释说明,最大程度地打消员工的疑虑。3月底,再次修订过的草案报相关部门同志再次讨论修订。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全体同志经过近两个月的鏖战,终于在2022年4月2日完成最终修订并形成正式文件,于2022年4月15日正式在全司范围内执行。
此次能快速高效地完成《企业员工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实施既定目标,不仅得益于在程序上、条文修订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还得益于充分履行了修订过程中员工的建议监督权利,对促进企业发展规、范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